2012年6月16日 星期六

楊玉欣委員個人總質詢【5】



6)  具體建議:
(1)  院長是否同意,無論如何定義經濟弱勢,國家應對最窮困的國民伸出援手

,而且,不應只設定 2%最弱勢的國民,最好能擴大範圍到最弱勢的 10%,這樣才能讓更多的底層老百姓有感,而且也才能真正有效地鞏固社會安全體系最脆弱的環節,讓國家向富民經濟邁進?
(2)  承(1),只要院長同意增加社會救助的涵蓋率,自然就必須降低並合理化社會救助的門檻。在這個前提下,現有社會救助的薪資設算與全戶人口計算的機制是有必要加以檢討並放寬的,讓更多有實質經濟需求的民眾可以進入社會救助體系。院長是否認同?無論如何,只要國家有決心逐年增加資源,將社會救助的涵蓋率從 2%左右逐年擴大到最窮困的 10%,自然就會有機會徹底改變現行定義低收入與中低收入戶的不合理思維,從而以更符合國家發展與人民需要的方式來幫助最底層的人民,鞏固社會安全體系。
(3)  院長是否同意,強化基層村里幹事與社會救助體系工作人員的助人專業素養,俾國家接觸弱勢人民的基層窗口能避免官僚作風,代表國家解決人民困難,答覆人民需求?
(4)  院長是否同意,進一步檢討目前社會救助體系不利於脫貧的「貧窮陷阱」,鼓勵低收入戶及早進入累積資產的過程,以落實院長在施政理念中強調協助經濟弱勢者「自立生活與社會參與」的美意?
(5)  院長是否同意,全面建立社會救助、就業輔導與資產脫貧三合一的工作福利體制,並在三個月內提出具體措施?
四 、國 家 社 福 預 算 應 如 何因 應 少 子 化 、高 齡 化、 失 能 者 照 護 需 求 而 建 立健 全之公 共 照 護服 務 體 系?
1)  我國社會福利支出逐年攀升,於 2012 年達到 4,222 億元,佔中央政府支出總預算 21.8%,這樣的數⫿是政府引以為傲的。但細究福利支出的原因,主要來自現金給付(津貼)的開辦,以及社會保險規劃不當所導致的大量保費補貼,這種「以發錢解決問題」的因應方式無助於完整的照顧體系的發展,甚至進一步將導致照顧需求的商品化與市場化。公共化與市場化兩者的優劣,最著名的例子莫過於美國與加拿大的醫療服務與保險。強調自由市場機制的美國,高度市場化的醫療服務導致醫療成本高漲、窮人無法負擔醫療費用、醫療保險體系只願意保障低風險的個人,導致社會成本無法有效分攤,由於體系的切割導致美國醫療行政成本是實施單一社會保險制度的加拿大的五倍之多。
而加拿大由於實施單一醫療保險,所以國家可以約束高成本但低效能的醫療服務,並抑制醫療體系追逐利益的濫用傾向。台灣健保制度便是參考加拿大經驗而制訂,至今已成為台灣的驕傲。但是,因應少子化與高齡化社會的來臨,台灣的兒童照顧與失能者照顧體系仍處於高度市場化的狀態,基於健保的成功經驗,政府是否應更具前瞻性地規劃公共照顧體系來面對少子化與高齡化社會?
2)  現行兒童照顧體系已經高度市場化,公立托兒所僅佔 5%,現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所規範的非營利幼兒園(第九條)與社區互助式照顧服務(第十條)應可提供市場化的第三條路。但是非營利幼兒園的實施門檻被設定過高,而社區互助式幼兒照顧卻被限定為幼兒園普及前的過渡性措施,並侷限在偏遠地區。偏遠地區的公立托兒所又因為多數無法立案,面臨裁撤的命運,偏遠地區又因為兒童數目未達經濟規模,業者不願進入提供服務,造成偏遠地區兒
童沒有托育服務的窘境。國家法令公然為營利業者護航,排除公益性質組織參與兒童照顧服務之提供,背離公共照顧服務體系的精神,更違反馬總統高度關切少子化議題,視之為國家安全議題的精神。
3) 我國當前由於身心障礙(含精障)失能或老年失能、失智而有照顧需求的家庭,推估應在六十五萬至九十萬之間,而且這個數⫿還在急遽增加中。至於正文提及之 65 萬人出自衛生署(695,666)以及台大王雲東教授(646,285)對 2011 年失能人數及照顧需求之大致推估。90 萬人部分,係與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討論後之推估。有兩種推估模式分別為 898,966 人與 869,894 人,其推估方式如下:
1. 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提供之衛生署照護處資料顯示,依據王雲東老師推估長照計畫中需照
顧(失能)人口數 100 年為 448,528 人,其中並未包括無身體功能障礙之精障、智障、自閉症
等,故此在推估時,首先加回此三障別共 223,609 人(精障 113,992 人、智障 98,406 人、自
閉症 11,211 人);由於整個失能人口之評估方式乃使用 ADLs 與 IADLs 做評鑑篩選,部分障
別中度障礙者不列入需求照顧中,故此經討論後建議再加入中度障礙者 72,829 人 (視覺
16,712、聽覺機能 34,933、平衡機能 827、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者 2,888、重要器官失
去功能者 16,708 及顏面損傷者 761),全國失能人口數應為三者相加計有 744,966 人(448,528+ 223,609 + 72,829)。另協會認為原先評估之失智症人數過少,若使用台灣失智症協會以流行病學推估模式需再加入 15 萬 4 千人,故此加總值為 898,966 人(近 90 萬人)。有關障別數請參考內政部統計處網站上公布之統計月報中,身心障礙者人數-障礙、縣市及年齡別 (鄉鎮市區)最新統計數據。
2. 王雲東教授推估 101 年失能人口數為 646,285 人,這 個 數 ⫿ 如 同 前 述 並 未 包 括 無 身 體 功 能 障

本國長期照顧服務的能量則只能提供其中 3%不到的需求滿足,造成高度依賴外勞市場及家庭照顧者的現象。政府每年雖然都培訓兩萬名照顧服務員,但本國照顧服務人力由於薪資低及管理不善,人力不斷流失中,使得照顧服務員的總數始終只能維持在兩、三萬人上下。至於社福外勞每年則以一萬名的速度增加中,於 2012 年二月已達二十萬(200,345=187,738 家庭看護+10,539 機構看護+2,068 家庭幫傭,2012 年二月職訓局統計資料),早已違反當初補充性人力的政策預設,而扮演長期照顧體系中替代性人力的重要角色。然而,政
府卻未將家庭外勞納入管理與輔導,甚至由於放任不管而衍生很多問題。至於提供七成以上照顧服務的家庭照顧者,長照體系仍未發展充足的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體系,讓家庭照顧者可以享有規律的休息機會,嚴重影響我國國民之幸福指數及永續發展的能量。
4)  政府缺乏落實公共照顧的決心反映在「黃金十年」的目標錯置。馬總統「黃金十年」提到十年內長照服務網的涵蓋目標是 28 萬人,而身心障礙照顧及支持體系則要達到照顧 10 萬人的目標。這兩個目標設定嚴重背離現實需求。長照部分的數據顯然是從目標族群非常有限的「長照十年計畫」而來。這樣的目標設定有以下問題,其一、長照十年計畫不但族群有限(主要是六十歲以上的失能老人),且由於經費嚴重不足,行政規劃缺乏效率,中央地方政府又溝通不良,加上宣傳不足,導致服務內容既不好用,也很少人使用,近日還遭監察院彈劾,以之為基礎來推估我國未來十年之照顧需求是非常錯謬的作法。其次,目前我國的照顧需求中有約二十萬的完全失能者是由外籍護傭來照顧,其服務品質非常不穩定,僱傭關係緊張。推估我國長期照護需求時,不能不把這個部分的問題考慮進來。其三,聘不起外勞或有需求但不符合聘請外勞門檻而由家庭照顧者負責照顧者也有 40-70 萬人。依此,我國現在處於失能而需要長照服務的國民就達到 60-90 萬人,遠遠超過「黃金十年」設定的28 萬人,更何況 2017 年之後我國將進入高齡社會且邁向超高齡社會,失能人數還會更快速地增加。因此,現在就亟需設定更高的目標,同時也需要更有效的執行力,才能在有限時間內達成目標,符合我國未來十年之長照需求。
最後,身心障礙服務體系之目標設定也非常成問題,2011 年全國身心障礙者有 1100436 人,依據「95 年度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報告」,有 4 成 6 之身心障礙者需要別人協助。以此來推估全國身障者的照顧需求,大約有 50.6 萬礙之精障、智障、自閉症等,故此,本席在推估時,加回此三障別共 223,609 人(精障 113,992
人、智障 98,406 人、自閉症 11,211 人), 故加總為 869,894。

目前本國照顧服務員之人數僅 2 萬多人,失能人數則介於 65 至 90 萬人之間,國內長期照護服務的能量大概不及 3%。身心障礙者需要被照顧。換言之,現在全國需要照顧的身心障礙者數⫿就已經是「黃金十年」計畫十年之後才要達到的照顧目標(10 萬人)的五倍,這樣的目標還能稱為「健全身心障礙服務體系」嗎?最後,長照體系與身心障礙服務體系的各自為政看來又是衛生署與內政部分工但不合作的一個例子。而這兩個照顧體系各自為政,則會產生資源疊床架屋與備多力分之雙重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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