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6日 星期三

蔡正元委員,米果好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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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沒看到就算了,結果不但讓我看到還一直不斷不斷的跑出來。


這件事情在很多的媒體其實是不敢討論,

簡余晏部落格: 轉載/拒絕媒體巨獸,十傳播院所教授聯名反旺中

那為了這家連六四都不小心忘記的媒體最勞心勞力的立委就是你啦!蔡立委!

反正冠冕堂皇的場面,我也會講。

我只有一句話:那麼愛吃米果就說嘛!

何必在那邊舉著公平正義改革的大旗呢?

然後在臉書上買廣告,買到我一開臉書就有你噁心的照片。

我唯一能做就是點你的廣告,而後再按上一頁。

真希望有一天在你的粉絲頁上看到你的被罷免感言。
201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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