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3日 星期三

楊玉欣委員個人總質詢【3】


(3-1)身心障礙者由於雙手較不靈活,無法正常清理口腔,保持衛生,加以溝通能力有限,不善表達問題、症狀,故經常拖到拒食、牙齦流血等狀況方引起照護者之注意
,以至延誤治療時機。這就是何以許多身障者有較多未治療的齲齒、較差的牙周狀況,甚至還常見缺牙或全口無牙的狀況。以日本、北歐之身心障礙口腔保健醫療 20 年經驗為例,若能建立良好的醫療體系及運用社福與醫療資源,將能大幅改善身障者之口腔健康。日本學者吉野陽子(2001)觀察重症身心障礙兒設施 20 年間口腔健康,指出 1978年時身心障礙者齲齒率為 17.5%,缺牙率為 2.7%,填補率為 1.0%,演進至 1998 年,經調查顯示身心障礙者之齲齒率為 0.9%,缺牙率為 15.6%,填補率為 21.7%;瑞典 Forsberg H (1985)對於其重度智能障礙者口腔健康調查也指出,6-17 歲兒童的 DMF index 為 5.3 顆,正常 6-17 歲兒童 DMFT index為 6.5 顆,足以顯見日本及瑞典 20 年來推展身障者口腔保健,對身心障礙者口腔健康的維護有相當大的幫助及改善。
反觀我國在身心障礙者之口腔健康照護仍處於起步規劃階段,身心障礙者家屬在口腔保健方面之常識與認知仍有不足,而目前身障者之口腔醫療專業人員方面人力短缺,也缺乏人力養成教育內容與課程規畫;另方面,身心障礙者就醫環境不理想,癥結之一為缺乏鎮靜麻醉或全身麻醉之協助,造成就醫環境不便與時效延誤,故必須重視口腔衛生預防保健問題,方能解決衍生出更多之醫療費用與社會問題。
(3-2)依據台北市陽明教養院就其院生統計,指出多重身心障礙者平均年齡32 歲即有 53.3%出現骨質流失之問題,明顯有提前老化的現象。然而骨質疏鬆所需之 X 光骨骼密度測定,必須符合五十歲以上婦女或停經後婦女接受骨質疏鬆症追蹤治療者、非創傷性之骨折者及內分泌失調可能加速骨質流失者,健保方能給付(600 點),換言之,一般身心障礙者雖有其檢查之必要卻仍必須自費。據教養院身心障礙者骨質疏鬆防治照顧計畫指出,倘若身心障礙者在預防時期,定期檢查並每日服用一般鈣片(1 日 1 片 3.2元),一年所需花費之費用約略 2,000 元,遠低於骨質流失後使用治療用藥物(1 周 1 碇 262 元)之 13,600 多元,其差距竟有 6 倍之多。「預防重於治療」的資源分配概念若應用於此,則可減少身心障礙者骨折個案及其所承受之痛苦,更可以減少大量醫療資源、減輕身障照顧者之負擔。
(4) 高風險家庭介入時機問題:無論是家庭暴力、性侵或親子燒炭自殺事件,高風險家庭之早期介入與支持更勝於事後保護工作之通報與危機處理。但現有兒童服務體系卻因缺乏充足的支持服務,以致於問題無法預防於事先,等問題嚴重到無法解決才由保護體系介入,形成社工無法有效防止悲劇的發生。這種體系資源配置不成比例的問題,內政部與教育部將如何調整以合乎「預防、支持與補救」多元服務體系的原則?
(5) 中輟生問題的早期介入:中輟生是問題少年早期的徵兆,但現有體制多仍以將學生帶回無法吸引他們的學校為原則,至於外展服務是非常重要的接觸中輟生並與其建立關係的服務,卻因為其成效不易量化而被偏廢,以致當問題發生時,由於缺乏被中輟生信任的社工,而無法有效預防中輟生問題的惡化。教育部與內政部應編列充足之特別預算,辦理外展服務、中途學校與中途之家,及早介入並導正。今天不幫助一個中輟生,明天就要付出加倍的社會成本來收拾殘局。據社工專家估計,政府如果不捨得花一分資源介入一個中輟生個案,就要在他違法犯紀進入感化機構後花三十倍的資源來彌補他對社會及自身所造成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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